1.0.1 为适应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的需要,确保海上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质量和结构具有必要和良好的防腐蚀耐久性能,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主要针对跨海大桥施工中的一些特殊问题制定,包括:宽阔海域施工测量、海工耐久混凝土、海上桥梁基础施工、大型混凝土构件预制安装以及结构防腐蚀耐久性要求等。
本规范未涉及的问题和规定,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办理。凡设计文件有明确要求的,按设计文件执行。
1.0.3 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负责人对工程应进行自捡,在工程完成后应配合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1.0.4 本工程积极推广使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但实施前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1.0.5 各项工程必须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和施工中的技术交底、施工组织、施工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本规范及有关技术规程的规定。
1.0.6 本桥各项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1.0.2条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