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测桩基的选择及数量要求 需检测基桩需为建筑师指定的合约基桩。检验桩数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按照各塔楼、轻轨1号线、裙楼分别统计)的1%,且不得小于3根。 二、检测方法 (1)设备仪器及安装要求 试验装置按照如下布置,且需符合应满足《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要求。 抗压试验设备布置平面图 抗压试验设备布置剖面图 (2)试验前准备 试桩之前3个月内校对传感器或测力环,并须提交校准证明书以备批准。试验前,需报送试验采用的试验荷载加、卸荷方案至监理工程师/建筑师,待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每次试验开始前至少72小时报监理工程师/建筑师。 (3)试验方法 1)单循环试验加荷程序(根据设计要求确定采用) 在试验开始时记录基准杆、试桩和锚桩基标之支架的水准读数。等级加载量为最大加载量的十分之一,第一次加载量为最大加载量的五分之一。 加、卸荷载可按下述顺序进行:(P为单桩最大加载量) 加荷:0.2P→0.3P→0.4P→0.5P→0.6P→0.7P→0.8P→0.9P→P 卸荷:P→0.8P→0.6P→0.4P→0.2P→0 卸载到零后要记录基准杆、试验桩和反力锚桩基标之支架的水准读数。在零荷载时,应测读稳定的残余沉降量,再记录基准杆、试桩和反力锚桩基标之支架的水准读数。 2)两循环试验加荷的程序(根据设计要求确定采用) 在试验开始时记录基准杆、试桩和锚桩基标之支架的水准读数。 加、卸荷载可按下述顺序进行: 第一周期(P为单桩最大加载量) 加荷:0.2P→0.3P→0.4P→0.5P→0.6P→0.7P 卸荷:0.7P→0.6P→0.4P→0.2P→0 第二周期 加荷:0.2P→0.3P→0.4P→0.5P→0.6P→0.7P→0.8P(维持24小时)→0.9P→P 卸荷:P→0.8P→0.6P→0.4P→0.2P→0 卸载到零后要记录基准杆、试验桩和反力锚桩基标之支架的水准读数。在零荷载时,应测读稳定的残余沉降量,再记录基准杆、试桩和反力锚桩基标之支架的水准读数。www.gc5.com 3)荷载与基桩的位移准则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即终止加载: 某级荷载作用下,桩的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5倍; 某级荷载作用下,桩的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2倍,且经24小时仍未达到相对稳定; 荷载已超过所规定的最大加载量或已达到桩身材料的极限强度以及试桩桩顶出现明显的破坏现象; 采用反力装置时,已达到反力装置的最大加载量; 采用锚桩时,锚桩上拔量超过规定值; 试桩桩顶总沉降量超过80mm; 4)位移的测量及其相对稳定标准。 每次加载后第一小时内按第5、15、30、45、60分钟测读试桩竖向位移量,测量偏差需保证在规范要求范围内,以后每隔半小时测读一次,当位移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时,进行下一级加载;卸载时,每级荷载测读一小时,按第5、15、30、60分钟测读四次,卸载至零时,应测读稳定的残余位移量,一般为3小时左右;对有特殊要求的试桩,位移测读时间可按要求另行确定;对每级荷载增量,竖向位移相对稳定标准可取一小时的位移量不超过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由1.5小时内连续三次观测值计算)。 (4) 实验报告 每天施工结束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其每日桩基竖向抗压静载实验记录表副本。 桩基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记录表 工程名称 桩号 日期 加 载 级 油压 (Mpa) 荷载 (KN) 测读时间 位移计(百分表)读数 本级 沉降 (mm) 累计沉降 (mm) 备注 1号 2号 3号 4号 检测单位:校核: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