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
1.1 隧道施工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等级进行分级管理,制定应对施工安全风险的技术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动态调整。对隧道长度超过3km的特长隧道、单洞三车道以上的连拱隧道、单洞四车道的分离隧道以及地质条件特别复杂的隧道应按照交通部《公路隧道建设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要求开展隧道建设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1.2 开展桥隧工程安全风险评估的单位,应当具有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承担风险评估的单位,应组织经验丰富的地下工程、隧道等领域专业人员组成评估小组;承担风险评估工作的负责人,应具有20年以上设计施工经验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1.3 风险评估与管理必须贯穿于隧道设计和施工全过程,包含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和施工阶段,其中设计阶段分为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各阶段风险评估与管理应根据隧道工程技术特点针对安全、环境、质量、投资、工期、第三方等风险进行,以安全风险为风险评估与管理的重点,并高度重视具有突发性和灾难性的风险。对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为“极高”的应予以规避。
1.4 隧道工程建设各方(包括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应主动、及时、动态地进行风险管理,通过风险计划、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评价、风险预警、风险处理和风险监测,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确保风险评估全面、可靠,风险处理合理、有效,风险监测准确,反馈及时。
1.5 风险评估单位提交的评估报告应内容全面、数据完整、客观公正,提出的对策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编制依据。
1)业主制订的风险管理方针及策略;2)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规定;3)隧道基础资料;4)各阶段审查意见;5)上阶段评估结果。
2.隧道概况。
3.风险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
4.风险评估内容。
5.风险对策措施及建议。
6.风险评估结论。
二、安全管理
2.1 隧道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和安全交底,详细说明隧道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要求、重大危险源以及应急处置措施,技术和安全交底台账必须签字附确认及影像资料存档备查。围岩变化或施工条件变化时,应重新进行交底。隧道开挖前应在隧道口显著位置设立掌子面地质风险警示牌,执行开挖班前交底,提前预警告知施工人员隧道掌子面前方潜在的不良地质和安全风险。应严格落实安全警示教育机制,规范进出洞管理,确保每位施工人员都清楚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措施。
2.2 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审查隧道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当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2.3 各项目业主在编制工程概(预)算及招标文件时,应当将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生产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投标最高限价的1.5%,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单位对项目业主预付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由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施工措施及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严禁总承包单位拖欠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监督施工单位是否用于购买和更新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理工程师应立即要求其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向项目业主或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2.4 在洞身开挖过程中,为保证洞内工作人员施工安全,岩溶填充、软弱围岩、浅埋偏压等不良地质段落应配备安置报警设施和足够长度的(二衬与掌子面距离)、可手动拆卸的逃生通道管,要求管壁厚不宜小于lOmm,管径不宜小于1000mm,每节管长宜为1500~2000mm。逃生通道随开挖进尺不断前进,其刚度、强度及抗冲击能力应满足安全要求。隧道内逃通道管内应长期配备足够的水、食物和应急药品,应急物资不得挪作他用,并定期更换。高压气、高压水钢管应尽可能靠近掌子面;钻孔台车应常备卸管头的扳手和应急照明工具。
2.5 施工单位应制订专门的应急救援预案,隧道施工应配备应急救援机械设备、监测仪器、堵漏和清洗消毒材料、交通工具、个体防护设备、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和救援物资等,应进行定期演练、检查、维护和更新。要求每个合同段设置1处抢险物资储备点。
2.6 应在隧道所有作业台架上安装防护彩灯或反光标志,确保车辆通行安全;在台架底部配置消防器材,便于应急火灾事故。
2.7 爆破作业及火工物品的管理,必须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对有瓦斯溢出的隧道,应按《煤矿安全规程》(2022年)要求,并根据隧道的地质情况、瓦斯溢出程度和设备条件,制订适宜的施工方案。
2.8 运输车辆不得人料混装,洞内运输车辆必须限速行驶。洞内倒车与转向,必须开灯、鸣笛;洞口、平交道口和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宜安排人员指挥交通。
2.9 隧道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搜集并分析施工组织、施工工序、监控量测数据、超前地质预报、超前探孔、围岩及地下水变化等相关情况,当施工方法或支护结构不适应于实际围岩状态时,必须采取应急措施,并经批准后及时采用合适的施工方法或支护结构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参建各方需建立有效沟通方式(例如QQ、微信隧道管控群),施工期间每日按时报送掌子面照片,针对可能的施工安全风险及时响应。
2.10 隧道内施工设备应靠边停放,远离爆破点并放置明显的安全锥桶(反光标识);停放点应选择围岩稳定、支护结构已完成、无渗漏水的位置。
2.11 隧道建设中应充分重视水文地质调查,勘察设计阶段逐座隧道编制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结合水文地质完善排水系统设计,确保排水通畅,满足汛期排水要求。严格落实隧道“一洞口一设计”原则,杜绝仅采用通用图设计而忽略各洞口实际水文地质的情况。
2.12 隧道开挖前需严格落实进行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和水平钻探,真实、准确记录钻探资料,遵循“有疑必探,先探后挖、不探不挖”原则,不得出现未进行地质预报和水平钻探就进行爆破掘进,监理人员应对钻探记录的真实性进行签字确认。
2.13 隧道洞口防排水系统,应包括边仰坡防护、截水沟、拱顶回填及硬化、拱顶的排水沟、检修爬梯(或步梯)、排水铸铁管等。隧道截水沟、排水沟、排水管需形成整体排水系统,并与原有水系连通。
2.14 隧道施工中需高度重视浅埋段仰拱封闭施工管理,具备施工条件时必须第一时间实施仰拱(含明洞仰拱)封闭(单次开挖掘进不得超过3m)施工,确保结构的安全稳定。
2.15 隧道不良地质段,需加强洞内工作面照明亮度,掌子面开挖、拱架安装、喷射混凝土等隧道关键作业工序的照明亮度原则上不得低于一般办公室标准照明亮度(≥300Lx),以便及时发现作业面异常情况,为现场施工提供良好安全环境。
2.16 隧道施工中应建立掌子面专职观察员制度,配备专职观察员观察、研判掌子面和初支结构情况,出现异常及时将人员撤离至安全范围。
2.17 隧道施工前需强化进洞施工人员管控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对作业人员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避险知识的培训教育﹐以及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针对超前支护、钻孔、爆破、找顶、支护、衬砌等关键作业工序,监理人员应加强监督,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旁站监督。
2.18 隧道工程需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变更方案组织现场施工,不得随意调整设计方案,坚决杜绝偷工减料行为。
2.19 隧道施工应优化作业时间,合理调整施工工序,尽量避开夜间0点至凌晨6点的疲劳作业时段,将危险因素降到最低。确需夜间施工的,应采取措施保证作业人员精神状态饱满,并配备专职观察员。
2.20 隧道贯通位置不应选在岩溶、软弱岩层、浅埋偏压等不良地质段,防止已贯通部位隧道初支结构失稳坍塌。
三、文明施工
3.1 施工照明
1.成洞段6-8m设一个固定灯灯带,电线敷设应整齐划一;近掌子面40m内若无敷线应配备移动式照明灯具,保证洞内照明充足。
2.不安全因素较大的地段应加大照明度。在主要交通道路、洞内抽水机站应设置安全照明,漏水地段照明应采用防水灯头和灯罩。具体布置要求如表1。
表1 洞内照明线路及应急灯布置
隧道施工照明宜采用荧光灯、荧光高压汞灯、长弧氙灯、高压钠灯或LED灯等光源照明。
3.2 通风与防尘
1.采取的措施
隧道施工必须采用综合防尘措施,项目业主可定期委托环保部门进行检测。
1)应采取通风、洒水等防尘措施,并按规定时间测定粉尘和有害气体的浓度。
2)钻眼作业应采用湿式凿岩,当水源缺乏、容易冻结或岩性不适于湿式凿岩时,可采用带有捕尘设备的干式凿岩,采用防尘措施后应达到规定的粉尘浓度。
3)凿岩机钻眼时必须先送水后送风。
4)放炮后必须进行喷雾、洒水,出渣前应用水淋湿石渣和附近的岩壁。
5)施工人员均应佩戴防尘口罩。
6)长大隧道还应在压入式的出风口设置喷雾器,以增加空气湿度,降低粉尘含量。
2.应符合的要求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作业环境应符合下列职业健康及安全标准:
1)空气中氧气含量,按体积计不得小于20%。
2)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矿物性粉尘不得大于2mg,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下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矿物性粉尘不得大于4mg。
3)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
①一氧化碳的最高允许浓度为30mg/m³,在特殊情况下,施工人员必须进入工作面时,浓度可为lOOmg/m³,但工作时间不得大于30min。
②二氧化碳按体积计不得大于0.5%。
③氮氧化物(换算成NO2)为5mg/m³以下。
④甲烷(CH4)(瓦斯)按体积计不得大于0.5%,否则必须按煤炭工业部门现行的《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办理。
⑤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mg/m³。
⑥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mg/m³。
⑦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mg/m³。
4)隧道内气温不得高于28℃。
5)隧道内噪声不得大于90dB。
3.通风方式的选择与布设
应根据隧道长度、施工方法、设备条件、开挖面积以及污染物的含量与种类等情况确定。当主风流的风量不能满足隧道掘进要求时,应设置局部通风系统,并应尽量利用辅助坑道。
4.管道通风
隧道掘进150m以上,隧道施工必须实施管道通风。宜采用大功率风机、大直径风筒压入式通风,长隧道应考虑混合通风方式。通风应能满足洞内各项作业所需最大风量,隧道工作面风压应不小于0.5MPa。每人应供应新鲜空气3m³/min,采用内燃机械作业时,供风量不宜小于4.5m³/(min.kW)。全断面开挖时风速不应小于0.15m/s,导洞1内不应小于0.25m/s,但均不应大于6m/s。
5.通风机具安装及维护
1)隧道通风机及通风管应设置专人定期维护、修理,如有破损,必须及时修补或更换。
2)送风式的进风管口应设在洞外,宜在洞口里程30m以外。
3)通风管靠近开挖面的距离应根据开挖面大小确定,送风式通风管的送风口距开挖面不宜大于15m,排风式风管吸风口距开挖面不宜大于5m。
4)通风管的安装应做到平顺,接头严密,每lOOm平均漏风率不得大于2%,弯管半径不小于风管直径的3倍。
5)当采用软风管时,靠近风机部分,应采用加强型风管。
6)通风机运转时,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四、成品保护
1.已完衬砌段落应及时挂牌标明里程桩号,标志牌按20cm×10cm制作,白底红字。同时加强对成品的保护。
2.对二衬施工环接缝进行处理,采用弧度尺画线,切割机切缝,缝深约2cm,不整齐处进行局部修凿或经砂轮机打磨后,用高强度等级水泥砂浆修饰,用钢镘刀抹平,使施工缝圆顺整齐。
3.监控量测各预埋测点设置专用标志牌,标明测点的名称、部位、编号、埋设日期等;要加强教育,提高所有进洞人员保护意识,对测点进行妥善保护,不得任意撤换和破坏。
4.洞口布置要根据现场场地做好规划布置,划分相关区域并做好场地硬化。值班室、吸烟区、监控室、应急物资仓库以及电子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人员识别定位系统(1km以上的隧道和Ⅲ、Ⅳ级风险隧道要配置,其他隧道可参照使用)监控监督管理系统一体化结合建设,并在值班室显目位置设立明显安全宣传画册、标语,值班室搭建最低标准为活动板房。门禁要安装人员识别系统,作业人员通过刷脸识别方式进出隧道,非作业人员进入隧道,必须登记,经过值班人员确认身份做好登记后再准许进入。现场风机和各类图牌设置位置合理,不影响机械设备进出。洞内作业应做到工序衔接,工区分明,各作业工序无相互干扰,通道畅通,并应保持洞内平整;做到排水通畅,洞内、洞外无积水,不泥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