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安全监理的方法从形式上分为两种:以监理人员开展日常安全巡查为主,以监理组开展集中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为辅。
2、施工安全监理的方法从内容上也分为两种:基础安全监理和现场安全监理。基础安全监理是指对项目部和施工单位的施工许可证、人员资质进行核查,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方案、专项安全方案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等有关方面的基础台帐等内容的审核把关。现场管理监理是指采取旁站、平行试验等方式,对施工现场及作业过程中专项方案是否落实、机具设备是否完好、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执行,作业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以及是否存在重大隐患进行监理。
3、监理驻地办开展以旬或月为单位的集中安全监理检查制度,并积极配合和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对被查单位签发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安全检查通报,集中的安全监理检查要形成台帐和书面汇报材料,发现严重问题要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书面回复备案,并及时组织复查。
4、监理人员开展日常安全监理检查必须做好相应的监理记录(可以为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按安全监理程序进行处理,现场无法处理的要及时向上级监理人员汇报,问题严重的向建设单位直至交通主管部门汇报备案,必要时下发停工指令;
5、定期对监理人员的日常检查工作和台帐进行检查和评价,作为监理组内部考核的依据。
6、监理工程师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方案和专项安全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相应的安全方面的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开工;审查必须严格仔细,审查人员签署相应的审查意见并签名。
7、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时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
8、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9、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监理驻地办将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并由专人负责,监理人员应将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计入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