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指导作业人员进行过渡段施工作业
2.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过渡段施工作业
3.过渡段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3.1 过渡段施工应优先安排软土地基地段过渡段路堤的填筑施工。
3.2 桥台基坑的回填工作必须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
3.3 过渡段范围内的基底处理应符合《路堤本体作业指导书第4条》的要求。
3.4 桥台基坑范围以C15混凝土回填。
3.5 过渡段级配碎石应分层填筑压实,每层的压实厚度不应大于30cm,最小压实厚度不宜小于15cm,具体的摊铺厚度及碾压遍数应按工艺参数进行控制。每压实层路拱坡面应符合设计要求,平整无积水。
3.6 本体及基床:过渡段路路堤基床表层在不小于L+L1范围(见图7.2-1)内掺入5%水泥;表层以下级配碎石分层填筑,级配碎石中掺入3-5%水泥。
3.7过渡段级配碎石填层应与相邻的路堤及锥体按一整体同时施工,并将过渡段与连接路堤的碾压面按大致相同的水平分层高度同步填筑并均匀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