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的补充规定》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系统推进‘好房子’和完整社区建设”有关精神,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政策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因地制宜制定‘好房子’配套技术文件”相关要求,满足市民群众对更高品质住宅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园城市品质,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在市委市政府2025年4月27日研究房地产市场有关工作专题会的统筹安排下,借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其他城市在制定高品质住宅规划支持措施方面的经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围绕“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牵头起草了支持高品质住宅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措施。
  二、起草过程
  2025年4月,通过建设单位、建筑设计单位、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等多方主体座谈及现场调研,起草形成支持高品质住宅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措施初稿。6月—7月,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各区(市)县讨论研究,会同市住建局修改完善,7月21日,通过市规委会专委会审议。8月,市政府多次召集部分区(市)县、相关市级部门、建设单位代表专题研究,我局按照会议要求以及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为更好保障措施实施,与现行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衔接,将措施主要内容纳入《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形成《〈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送审稿,于9月5日经市规委会2025年第3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并于9月30日获市政府批复。
  三、主要内容
  《补充规定》聚焦公园城市特色,围绕 “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 建设,从完善小区项目配套设施、提升室内居住品质、推动公共服务优质共享、优化城市住宅空间布局等方面,提出15条支持高品质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措施。
  《补充规定》主要包括6个部分。
  第一部分(第一条至第五条),围绕“好小区”建设,通过明确项目配套设施、项目出入口空间、风雨连廊、电动自行车棚规划设置标准以及不纳入容积率计算的支持政策,多渠道加强项目配套设施供给,打造幸福便利的“好小区”。
  第二部分(第六条至第八条),围绕“好房子”建设,通过明确阳台等房屋附属空间、屋顶设计标准以及不纳入容积率计算的支持政策,多维度提升室内居住环境,营造舒适宜居的“好房子”。
  第三部分(第九条至第十条),围绕“好社区”建设,通过鼓励小区与周边环境一体化设计、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容积率奖励等支持措施,多方式强化公共服务配套,构建全龄友好的“好社区”。
  第四部分(第十一条),围绕“好城区”建设,通过支持规划指标精细化设置,匹配多样化、差异化住宅产品建设需求,全方位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塑造优美宜人的“好城区”。
  第五部分(第十二条),明确支持通过“地块包装、带方案出让”等方式,推动住宅建筑产品迭代创新。
  第六部分(第十三至第十五条),围绕“盘活存量土地、强化政策延续性”的原则,明确文件适用范围和适用时间节点,支持存量土地有条件适用本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