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建筑面积为60282.89平方米(不含阳台核地下室), 其中:a.商业面积4990.69平方米;b办公面积2628.97平方米;c.配套服务用房面积1812.43平方米;d.住宅面积50570.80平方米。另地下室建筑面积3455平方米(主体建筑下);阳台11214平方米。
2.本建筑物为一类高层,地下一层,地上三十二层(99.700米),设计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防水Ⅱ级(负一层自管配电房防水级);
3.建筑±0.000相对绝对标高为28.450m;总图定位见总平面定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