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费用定额以湖北省建筑、安装、市政、仿古园林、房屋维修工程统一基价表及湖北省有关规定为计费基础。
2、直接工程费包括全省统一基价表的基价、构件增值税以及价差;人工费指全省统一基价表中人工费。
3、价差指人工、材料、机械费根据有关规定和材料信息价格(或预算价格)与全省统一基价中的取定价格的正、负差价。价差不计取间接费用,但可计取计划利润和税金。
4、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彩板门窗、塑料门窗安装,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铝合金玻璃幕墙、塑铝复合板幕墙等工程,按铝合金门窗的费率计取费用。其他建筑装饰工程按建筑工程相应类别的各项费率计取费用。独立承担装饰工程的按相应建筑工程类别降低一类计取费用。但最低不得低于四类。
5、市政工程按直接工程费取费的有:城市道路、桥涵、隧道、排水(不含金属管道)工程、给水工程的构筑物;按人工费取费的有:给水、燃气、集中供热工程,排水工程的金属管道安装以及给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