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工艺
1、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分段分层平均下挖→修边和清底
2、坡度的确定:
(1)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础坑(槽)、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规定时,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A、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1.0米
B、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1.25米。
C、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5米。
交底内容
(2)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米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1—3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