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段主要包括1#楼,4#楼,7#楼及部分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其中1#楼地上26层,总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4#楼地上18层,总建筑面积约1.36万平方米,7#楼地上11层,总建筑面积约1.12万平方米。
三、部分结构设计概况
3.1基坑开挖、排水及回填土要求
基坑开挖时必须降水至施工面以下 500mm,并应采取妥善的支护措施确保边坡稳定和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的安全。基槽采用机械开挖时,在挖至基础设计标高以上 200mm时,剩下由人工清除,以保证基底置于未扰动的土层;施工方应考虑施工期间的抗浮措施,在主体施工到第五层结束前,必须保证地下水位低于地下室底板不小于500mm。
3.2大体积防水混凝土施工
大体积与超长结构混凝土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大体积混凝土温控计算,必要时可设置抗裂钢筋(丝)网。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 50496的规定。
大体积基础底板及地下室外墙混凝土,当采用粉煤灰混凝土时,可利用60d或90d强度进行配合比设计和施工。
大体积与超长结构混凝土配合比应经过试配确定。原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宜选用中低水化热低碱水泥,掺入适量的粉煤灰和缓凝型外加剂,并控制水泥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