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明确建筑工程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防火设计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人防工程防护等级、屋面防水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抗震设防烈度等,以及能反映建筑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和套数(包括每套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阳台建筑面积、车库的停车泊位等。
1.1.2 应明确小区各栋建筑的相对标高与总图绝对标高的关系。
1.1.3 应明确小区人流、车流、出入口、停车场(库)、消防车道、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道路转弯半径、与小区相邻道路标高衔接关系及具体做法,应有解决干扰和噪声的具体措施;首层绿化平台楼板位于消防车道下的部分应考虑36吨消防车荷载。
1.1.4 在绿化平台、广场、踏步及由室外到室内的道路变坡处,应设截水沟及篦子,形成地表水排水管网。
1.1.5 应明确小区切坡、开挖、回填土等特殊地形,有解决相邻建筑高差的处理措施。
1.1.6 应明确挡土墙走向、标高以及排水盲沟和集水井等具体做法。挡墙墙脚与相邻建筑的距离应满足相关规范和《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要求。
1.1.7 应明确小区必须配置的大门、围墙、门卫、公厕、垃圾站、居委会、物业用房、售房部、客户接待中心、地下通风口、排烟口等设施的平面位置、标高及具体作法,以及按照规划要求需配置的托儿所、医疗站等设施的平面位置及具体作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