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特别重要或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承载力设计时,应按10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可采用基本风压
基本风压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的规定采用。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承载力设计时应按基本风压1.1倍采用。
注:明确100 年重现期的风荷载主要用于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如位移计算), 也可采用50 年重现期的风压值(基本风压)。
对风荷载是否敏感,主要与高层建筑的自振特性有关,目前尚无实用的划分标准。一般情况下,对于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的高层建筑,房屋高度大于60m的高层建筑可按100年一遇的风压值采用,对于房屋高度不超过60m的高层建筑,其基本风压是否提高,可由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于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的高层建筑,100年重现期的风荷载主要用于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如位移计算),也可采用5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基本风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