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工作指引(试行),本《工作指引》适用于下列项目:
(一)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公共建筑改造;
(二)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物权的公共建筑改造;
(三)工业厂房和仓库改变为公共建筑的改造;
(四)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区和山城老街区的改造(改造为特殊建设工程的除外);
(五)其他经区政府同意适用的项目。
本《工作指引》不适用于房屋建筑扩建、住宅室内装修、住宅改造和临时性建筑等的改造。
渝中区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技术指南(试行),本指南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基本规定,建筑设计,消防设施,消防电气,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区和山城老街区。
本指南适用范围:
1 适用于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公共建筑改造;
2 适用于已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公共建筑改造;
3 适用于工业厂房和仓库改变为公共建筑的改造;
4 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区和山城老街区的改造(改造为特殊建设工程的除外);
5 其他经区政府同意适用的项目。
6 不适用于房屋建筑扩建、住宅室内装修、住宅改造和临时性建筑等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