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筑许可
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二节从业资格
第三章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发包
第三节承包
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
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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