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开工与基本条件管理

1. 开工必备条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

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

按规定必须监理的项目已委托监理

施工单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严禁无手续、无资质、无监理擅自施工。

2. 隐患整改管理

对质量安全、消防、文明施工整改指令,必须按期闭环整改。

逾期未改、整改态度消极,从严处置直至停工。

3. 项目部人员到岗管理

施工现场作业时,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岗。

二、工程质量与结构安全管理

1. 隐蔽与分部验收

严格执行:地基验槽→桩基子分部→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验收。

隐蔽工程必须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隐蔽。

地基处理、桩基工程必须按规范检验检测合格,严禁违规验收。

2. 建筑材料与实体质量

钢筋、砌块、防水材料等主要材料先检验、验收合格再使用。

材料抽检不合格、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立即停用返工。

承重结构混凝土、砌筑砂浆强度推定值低于设计强度80%,且危及结构安全的,必须停工处置。

3. 按图施工与结构安全

必须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

严禁擅自变更结构构件:悬挑构件锚固、主筋数量/规格/安装、桩基强度与承载力等,存在重大结构隐患一律停工整改。

三、危大工程与安全管控

1. 危大工程全过程管理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必须专家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严格按施工图+论证通过的专项方案施工,严禁擅自简化、更改。

2. 差异化管理与双重预防机制

以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管控。

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风险部位公示风险识别管控牌,明确管控责任、措施、时限。

3. 第三方监测管理

按规定需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

监测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合规,内容完整。

监测数据异常必须及时上报、立即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4. 起重机械与高处作业设备

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必须检测、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严禁超使用年限、自由高度/附墙间距超标使用。

防坠安全器:出厂超5年强制报废,超标定期限不得使用。

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多塔作业制定防碰撞措施。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吊篮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5. 现场安全防护

严禁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住人、堆料,未有效防护不得作业。

洞口、临边防护与施工进度同步,缺失或不到位视为重大隐患。

严禁:梁板墙柱非铝模同时浇筑、模板支撑叠层搭设/钢木混搭。

施工造成周边道路、管线、建(构)筑物下沉开裂达预警值,立即停工处置。

四、不予验收:

1. 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2. 参与验收单位、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未完善手续。

3. 缺少电梯、沉降、防雷、室内环境、消防材料等检测报告或报告不合格。

4. 存在开裂、渗水等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缺陷。

5. 窗台高度、护栏高度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 推拉门窗未安装防脱落装置或失效。

7. 卫生间、阳台地面高差不符合要求;卫生间未设等电位。

8. 给水、供电、强弱电、光纤到户未按设计施工到位。

9. 外架、塔吊、施工升降机未拆除;外立面、门窗、幕墙未完工或不合格。

10. 地下室、裙楼、标准层、顶层层高/层数与设计不符。

11. 无障碍设施不达标;楼面未按设计做隔音措施。

12. 住宅工程未按规定分户验收或资料与实际不符。

13. 设计变更手续不全,重大变更未重新审图合格。

14. 存在其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形。

15. 责令整改问题未按期闭环。

五、验收必备资料清单

1. 实测实量数据及记录

2. 检测方案、各类检测报告

3. 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分项/隐蔽验收资料

4. 竣工验收报告、分户验收资料

5. 验收签到表、验收影像资料(照片/视频)

6. 危大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意见

7. 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8. 第三方监测合同、方案、监测数据及处置记录

9. 材料合格证、进场验收、复试报告

10. 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核定文件

11. 起重机械安装、检测、验收、维保资料

12. 项目部人员任命、资格证书、到岗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