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开工与基本条件管理 1. 开工必备条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 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 按规定必须监理的项目已委托监理 施工单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严禁无手续、无资质、无监理擅自施工。 2. 隐患整改管理 对质量安全、消防、文明施工整改指令,必须按期闭环整改。 逾期未改、整改态度消极,从严处置直至停工。 3. 项目部人员到岗管理 施工现场作业时,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岗。 二、工程质量与结构安全管理 1. 隐蔽与分部验收 严格执行:地基验槽→桩基子分部→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验收。 隐蔽工程必须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隐蔽。 地基处理、桩基工程必须按规范检验检测合格,严禁违规验收。 2. 建筑材料与实体质量 钢筋、砌块、防水材料等主要材料先检验、验收合格再使用。 材料抽检不合格、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立即停用返工。 承重结构混凝土、砌筑砂浆强度推定值低于设计强度80%,且危及结构安全的,必须停工处置。 3. 按图施工与结构安全 必须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 严禁擅自变更结构构件:悬挑构件锚固、主筋数量/规格/安装、桩基强度与承载力等,存在重大结构隐患一律停工整改。 三、危大工程与安全管控 1. 危大工程全过程管理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必须专家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严格按施工图+论证通过的专项方案施工,严禁擅自简化、更改。 2. 差异化管理与双重预防机制 以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管控。 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风险部位公示风险识别管控牌,明确管控责任、措施、时限。 3. 第三方监测管理 按规定需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 监测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合规,内容完整。 监测数据异常必须及时上报、立即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4. 起重机械与高处作业设备 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必须检测、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严禁超使用年限、自由高度/附墙间距超标使用。 防坠安全器:出厂超5年强制报废,超标定期限不得使用。 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多塔作业制定防碰撞措施。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吊篮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5. 现场安全防护 严禁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住人、堆料,未有效防护不得作业。 洞口、临边防护与施工进度同步,缺失或不到位视为重大隐患。 严禁:梁板墙柱非铝模同时浇筑、模板支撑叠层搭设/钢木混搭。 施工造成周边道路、管线、建(构)筑物下沉开裂达预警值,立即停工处置。 四、不予验收: 1. 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2. 参与验收单位、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未完善手续。 3. 缺少电梯、沉降、防雷、室内环境、消防材料等检测报告或报告不合格。 4. 存在开裂、渗水等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缺陷。 5. 窗台高度、护栏高度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 推拉门窗未安装防脱落装置或失效。 7. 卫生间、阳台地面高差不符合要求;卫生间未设等电位。 8. 给水、供电、强弱电、光纤到户未按设计施工到位。 9. 外架、塔吊、施工升降机未拆除;外立面、门窗、幕墙未完工或不合格。 10. 地下室、裙楼、标准层、顶层层高/层数与设计不符。 11. 无障碍设施不达标;楼面未按设计做隔音措施。 12. 住宅工程未按规定分户验收或资料与实际不符。 13. 设计变更手续不全,重大变更未重新审图合格。 14. 存在其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形。 15. 责令整改问题未按期闭环。 五、验收必备资料清单 1. 实测实量数据及记录 2. 检测方案、各类检测报告 3. 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分项/隐蔽验收资料 4. 竣工验收报告、分户验收资料 5. 验收签到表、验收影像资料(照片/视频) 6. 危大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意见 7. 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8. 第三方监测合同、方案、监测数据及处置记录 9. 材料合格证、进场验收、复试报告 10. 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核定文件 11. 起重机械安装、检测、验收、维保资料 12. 项目部人员任命、资格证书、到岗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