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简称标准图集)是设计的应用工具,其内容具有对规范标准的示范、解释作用。但标准图集对规范标准的示范、解释不是唯一的,未按标准图集设计的不能判定为违反规范标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 号)的规定,“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中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不符的内容,视为无效”。具体情况有: 1) 如果标准图集所依据的规范标准均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不符,或编制单位已出替代的标准图集,则该标准图集不得使用。 2) 如果标准图集所依据的部分规范标准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不符,则与现行规范标准不符的相关内容视为无效。 3) 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不得简单地照搬图集,标准图集的节点索引应与项目节点一一对应。如参见标准图集中的节点,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将不同做法和需要修改的部分进行说明;说明不清时,应绘制节点详图。 【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