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以下质量保证措施:

  1、认真学习图纸、做好图纸会审工作,对设计变更的意图以及工艺要求做到全面理解;做好各项施工准备的各级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按施工程序施工。
  2、严格遵守国家施工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在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中,按国家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进行评定。
  3、成立单位工程项目经理部和操作班组长组成的检查小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作。
  4、坚持操作班组自检和各工种及工序之间交接班验收制度,专职质检员跟踪检查,公司月度进行质量大检查,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制定有效防范的具体措施。
  5、所有原材料、半成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质保书及试验报告,如其中有复印件必须由原件单位加盖印章,并注明原件在何处。有关材料进场后,材料员要及时填写“原材料质检通知单”送交试验室,试验室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6、单位工程测量由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做好定位测量放线、轴线、标高、垂直监测及沉降等工作,对轴线控制点和水准点必须选择在牢固可靠部位并加以保护。定位放线以质检员和技术负责人验收复核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并及时办理定位放线记录和定位放线复核记录。
  7、施工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8、对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理人员所提出的质量问题或隐患,必须虚心接受认真整改,对比较复杂或双方有争议的时候,应相互探讨,做到实事求是,取长补短。
  9、搞好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从工程开工起就应按国家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按月、按规定将各种资料,如材料合格证或质保书、试验报告、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技术交底、验收记录、技术复核等收集齐全,送交技术负责人统一整理归档。
  10、各种材料必须按品种、规格、批量、进场日期、检验报告、使用部位及数量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