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缺陷处于萌芽状态时:在这种状态下的表现是:质量指标开始下降,出现有个别的与质量标准稍有偏离的检测数据,出现少量的不影响产品合格检验,但应处理修补的质量缺陷,如混凝土表面的麻面,小面积蜂窝等.

这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出警告,召开质量问题分析会,采取措施,既是纠正,扭转质量下降的趋势。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要求改换施工用的不合格的材料,不称职的人员,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并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此时,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应着眼杜绝后面可能产生的质量缺陷,扭转质量下降的趋势,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2)质量缺陷正在发生时:在监理工程师巡视工地,检测现场,或旁站监理时,若发现正在发生质量缺陷,或已经出现质量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暂停施工(先口头,后发书面通知)。待承包人采取了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复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应拒绝验收和工程计量,并要求承包人返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