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控制材料供应来源

    所有工程所需的材料都应由承包人选择的材料商提供,在材料进场时,承包人应尽早通知现场监理人员对材料来源进行检查和测试。当供应材料达不到规范要求时,承包人应随时提供其他来源的材料。
    二、加强对材料使用的监督
    材料监理工作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所有材料在工程验收之前的任何时候,监理工程师有权检查并要求承包单位的有证取样人员进行抽样测试和复试,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应不予准用。任何工程使用了未经批准和测试的材料,其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并应自费拆除。
    三、对材料的工艺控制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照规范规定的检测频率在临理人员的见证监督下进行取样、送检。监理人员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抽检频率,对原材料的质量、各项控制指标都应进行平行或复核性试验;对现场质量的抽检频率,一般为承包人自检频率的20%,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