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钢结构设计标准 GB50017-2017》6.3.7第1款:“应按承受梁支座反力或固定集中荷载的计算其在腹板平面外的稳定性。此受压构件的截面应包括加劲肋和加劲肋每侧范围内的腹板面积,计算长度取”。

其中,是梁腹板高度,指梁或柱截面中腹板的竖向高度,即上下翼缘内边缘之间的距离。但2003版《钢结构设计规范》4.3.7中,此公式中是,不是。

1、各版本的《钢结构设计标准 GB50017-2017》均为,也未见相关勘误,可见规范将改为无误。

2、规范未给出将改为的原因说明。

3、本人查阅了相关资料,对此调整的理解如下,如有错误或不当之处欢迎大家留言指正讨论。

(1)2003版规范假设加劲肋的稳定性主要由其紧邻的、很窄的一条腹板(宽度仅为腹板厚度)来提供支撑,计腹板参与部分很窄。2017版标准认为支撑加劲肋作为梁的竖向支撑,会带动其两侧各范围内的腹板共同工作,形成一个有效的T形或十字形截面短柱来承受集中力。这里的就是指参与共同工作的腹板宽度,而不是一个固定的薄片,计算截面是一个清晰的“T”形(单侧加劲肋)或“十”字形(双侧加劲肋)短柱,腹板参与部分很宽。

(2)由于比大得多,导致截面计算宽度和计算截面的面积显著增大。宽度往往达到十余米,这个显然不合理,此时将计算宽度取为腹板高度,此时不用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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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于参与工作的腹板计算截面高度不大,计算惯性矩时,腹板的惯性矩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惯性矩基本无影响。

(4)由于惯性矩不变,而面积显著增大,所以导致回转减小、长细比增大、稳定系数减小。

(5)在相同荷载下,采用2017版方法计算出的应力更小,更容易满足稳定性要求,但这是建立在更精确的力学模型基础上的,并非单纯的“放宽”。

 

 

通过例题来看下两个规范的区别:焊接工字形梁,腹板、;加劲肋、;钢材Q355,、f;支座反力R

计算内容

2003版规范4.3.7:图片

2017版规范6.3.7:

加劲肋单侧

腹板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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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过大,取

有效腹

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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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截

面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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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转半径(绕平面外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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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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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系数

(b类截面)

   

稳定验

算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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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以为基准,有效范围小,低估承载力

以为基准,有效范围贴合受力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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