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现场,你是否也常常遇到这样的“痛点”?明明图纸没有标注,甲方或监理却坚持要求:所有墙体转角、丁字墙位置必须设置构造柱!该不该设?如何设才合规? 今天我们回归规范本源,结合 《砌体填充墙结构构造》22G614-1 与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一文说清构造柱的设置逻辑,帮你找准“必须设”与“不必设”的边界,让施工既有据可依,又经济合理!” 一、依据《砌体填充墙结构构造》22G614-1 第4.10条:构造柱设置原则: a)填充墙长度超过5m或层高2倍时,墙体中部应设置构造柱,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4m; b)当楼梯间和电梯间采用砌体填充墙时,应在四角设置构造柱; c)填充墙开有宽度小于2m的门窗洞口时,洞口边宜设置抱框:填充墙开有宽度大于2m的门窗洞口时,洞口边宜设置构造柱; d)外墙的L形转角处、内墙和外墙交接处宜设置构造柱; e)当填充墙端部无主体结构或垂直墙体与之拉结时,端部应设置构造柱; f)圆弧形外墙应加密设置构造柱,墙高中部宜设置水平系梁且间距不宜大于2m; g)隔断墙(填充墙顶面与混凝土梁和板无连接)构造柱的设置详见本图集第26页。 P26页:当隔断墙墙长大于3m时,中部应设置构造柱,构造柱间距不大于2.5m。 二、依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 第6.3.4条: 填充墙与框架的连接,可根据设计要求采用脱开或不脱开方法。有抗震设防要求时宜采用填充墙与框架脱开的方法。 1 当填充墙与框架采用脱开的方法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2)填充墙端部应设置构造柱,柱间距宜不大于20倍墙厚且不大于4000mm,柱宽度不小于100mm。填充墙有宽度大于2100mm的洞口时,洞口两侧应加设宽度不小于50mm的单筋混凝土柱。 2 当填充墙与框架采用不脱开的方法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3)填充墙长度超过5m或墙长大于2倍层高时,墙顶与梁宜有拉接措施,墙体中部应加设构造柱。 核心总结 施工现场对“转角、丁字墙必设构造柱”的要求,其实融合了规范中的安全考量与工程实践经验。从规范出发,外墙转角、较大洞口边、悬墙端部等部位确有设置要求,但并非所有内墙交接处都需强制设置。关键要分清三种情况: 必须设:如墙体端部无拉结、楼梯间四角、墙长超5m或2倍层高时的中部、隔断墙墙长大于3m时的中部、圆弧形外墙; 宜设:如外墙转角、内外墙交接处(尤其是抗震设防时)、洞口宽度>2m; 可不设:部分内墙交接处,当墙长较短、有可靠拉结且无抗震特殊要求时,并非强制。 综述:只要是设计没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L形转角处、丁字墙交接处如果互相形成拉结,是可以不设置构造柱的。 建议施工前与设计明确填充墙与框架“脱开”或“不脱开”的连接方式,并据此确定构造柱设置间距、尺寸及配筋。通过规范解读与设计优化,在安全与成本之间找到平衡点,才能真正解决现场“痛点”,推动施工管理走向精细化、规范化。 记住:构造柱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该设才设”。 只有吃透规范,才能让每一次设置都用在“刀刃”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