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参照《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JTJ005-96)规定,本环评确定的评价范围为:
环境空气:路中心两侧 200m 的范围内。
噪声:距项目路中心两侧各 200m 的范围内。由于本项目为城市道路的新、扩建,因此本评价主要以路两侧200m 范围内的第一排居民住宅(关心点)及所有敏感点(带有临街病床的医院、学校、长托幼儿园)为评价重点。施工场地的评价范围为施工场界。
城市生态:工程范围及工程施工可能涉及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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