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用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直接测定工业废水中镍。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废水及受到污染的环境水样,最低检出浓度为0.05mg/L,校准曲线的浓度范围0.2-5.0mg/L。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 1989-12-25
实施日期: 1990-07-01
首发日期: 1989-11-03
复审日期: 200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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