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谁施工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安全和创建工作的原则。承包商应切实加强管理,建立质量、安全、创建等项工作的管理网络。
施工过程中,应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实行分部分项工程工序报验制度,本道工序完成后,由承包商进行自检、互检、专职质量员检查,确认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到现场会同检验,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工序报验时,须填报工序质量报验单(表A35)并附有关的报验资料。分项工程验收须由承包商现场专职质量员签字确认,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的验收须由承包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承包商自检,专职检查,合格后填报工序报验单、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单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单,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内容:①回填土之前②浇捣混凝土前③做防水层前④管线覆盖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