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其他投标者借用多家公司资质,统一报价串通投标,并约定利益共享,最终78个工程全部中标。xx省武义县检察院对一起涉案金额高达7.67亿元的特大串通投标案的首批24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2018年8月14日,xx县供水调度中心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施某伙同张某、董某等6人,使用12家公司资质串通投标。其中,施某借用3家公司资质,与自己父亲参股的xxxx建设有限公司资质一起参与投标。

施某与张某共同商定好上述12家公司的报价,以集中统一安排并错开报价的方式提高中标率,参与串通投标的人根据商定的报价填写标书投标,并约定中标后由中标人拿出中标价的百分之二进行分红。最终,该工程由xxxx建设有限公司以1900余万元中标。

经审查,2015年至2018年,施某等24人在xx县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时,通过借用多家公司的资质,统一安排报价或围标方式进行串通投标,并以中标价的2%至8%或合股施工的承诺约定利益共享。案件涉及xx县xx市民广场等工程项目78个,累计中标金额达7.67亿元。

此外,2017年8月,张某在不具备资质的情况下承接xx县一处拆除工程。后又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邓某,造成坍塌事故致一人死亡。已另案处理。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对施某、张某等24名被告人以涉嫌串通投标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罪名依法提起公诉。

据了解,xx县检察院对已受理的7件48人串通投标案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目前已初步梳理出该系列案涉及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等项目,涉案中标金额近20亿元,并针对借用资质串标普遍、串标犯罪手段隐蔽、涉案主体之间形成关系网等特点,形成书面报告并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专项整治自2020年6月开始,为期4个月,分3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方案制定(2020年6月)。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监督各市、县(区)专项整治工作,可针对本地区突出问题增加整治内容,部省市联动共同推进专项整治。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20年7月—8月)。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各市、县(区)对正在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及时发现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乱象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分析研判,对确实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治理行业乱象,对行业领域中涉黑涉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有效震慑。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2020年9月)。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提炼经验做法,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我部将通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