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咨询

留言日期:2025-05-12 答复时间:2025-05-16 答复部门:水利工程建设司
咨询内容

1.合同载明的完工时间已到,但工程实际未完工,请问需要提交什么证明资料?如若不确定完工时间,请问怎么折算合同额?
    2.只认可合同额的项目,可不提供工程规模或工程等级证明文件吗?
    3.有同行向贵处提问,贵处所答水利项目投标拟投总监职称必须为水利高工,请问有规范文件支持吗?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1.以合同为准,实际工程建设的起止时间与合同不一致的,可提供工程的开工备案文件、开工令、竣工(完工)验收鉴定书等相关佐证材料,据此综合研判。监理服务期部分时段处于“近三年”的业绩,监理合同额按该时段占监理服务期的比例折算为“近三年”的合同额。 2.只认可合同额的项目,可以不提供工程规模或工程等级证明文件。 3.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2006年发布,2017年修正)第十条有关规定,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当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