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日期:2025-04-03 答复时间:2025-04-29 答复部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咨询内容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水利工程系列定额已于2025年4月1日施行,在其他直接费中没有安全生产措施费,请问是否取消了此项费用。根据办水总函[2023J38号文件,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标准为2.5%。本文件是否作废?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水利部水总〔2024〕323号文发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已明确,办水总函〔2023〕38号文同时废止。 其他直接费中不再包含安全生产措施费,相关费用包含在单独计列的施工安全生产专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