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第 6.7.3 条规定,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当临空高度在 24.0m 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05m;当临空高度在 24.0m 及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1m。而交通、商业、旅馆、医院和学校等建筑物的屋顶和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2 米。
虽然《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 中规定栏杆高度不应小于 1.10m,但该规范未覆盖特殊场所的更高要求。酒店属于人流密集且易发生高空风险的场所,《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对旅馆类建筑的明确要求未被新规范废止,从安全冗余和行业实践看,1.2m 是普遍采用的设计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