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工程的环保要求有哪些?

一、路基工程
1、 场地清理
(1)公路用地及借土场范围以内的所有垃圾和非适用材料均应清除与移运到适宜的地方妥善处理;
清除的表层腐殖熟土应集中堆放,以备工程后期用于绿化或用于弃土、渣场复土还耕。
2、 防水、排水
(1)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污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和污染自然水源,也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
(2)在施工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在没有得到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各类施工活动不应干扰河流、水道、或现有灌渠或排水系统的自然流动。
(3) 在路基和排水工程(涵洞、倒虹吸等)施工期间,应为邻近的土地所有者提供灌溉与排水用的临时管道。
3、 路基挖方
(1) 路基挖方施工和开挖方法应考虑对地下历史文物、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措施,同时不得对邻近的设施及其正常使用产生破坏及干扰;
(2) 挖方施工中产生的弃方不得弃入或侵占可耕地、农田灌溉渠道、河道、现有通车道路等场所。必须运至指定的弃方场;
(3) 弃土的堆放应整齐、美观稳定,必要时坡脚应予加固处理,并且排水通畅。
4、 路基填方
(1) 在取土和运输过程中不得损坏自然环境;
(2) 借土结束或借土场废弃时,应对借土场地面进行整修和清理。在条件许可时最好在地表覆盖熟土还耕。
(3) 粉煤灰路堤施工中,粉煤灰的运输和堆放应呈潮湿状态,运输车辆周边密闭,顶面加盖,以防粉灰沿路散落飞扬而污染环境。同时在施工路堤两侧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和防雨冲刷的措施,以防粉煤灰遭雨水冲刷流失而污染附近水源和农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