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的责、权、利有哪些? 

   1、 项目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1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职责。 
2 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并对项目目标进行系统管理。 
3 对资源进行动态管理。 
4 建立各种专业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5 进行授权范围内的利益分配。 
6 归集工程资料,准备结算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7 接受审计,处理项目经理部解体的善后工作。 
8 协助组织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工作。 
    2、 项目经理应具有下列权限: 
1 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 
2 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 
3 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 
4 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5  制定内部计酬办法。 
6 参与选择并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 
7 参与选择物资供应单位。 
8  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 
9 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它权力。 
    3、 项目经理的利益与奖罚:
1 获得工资和奖励。 
2 项目完成后,按照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经审计后给予奖励或处罚。 
3 获得评优表彰、记功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