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第3.2.9条的规定,当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时,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米;而当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平行时,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米。这是为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疏散指示系统能够为人员提供清晰、准确的疏散指示,减少混乱和延误。  
然而,在实际应用中,一些设计人员可能对新规范的理解存在偏差。他们认为在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平行时,灯具的设置间距可以大于10米。但实际上,这是不符合规定的。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考虑在对着疏散出口的方向上增设双面疏散指示灯。这样,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就垂直了,可以根据规定按间距不大于20米设置灯具。如下图所示,这样的设置既符合规范要求,又能确保疏散指示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因此,对于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平行的情况,灯具的设置间距应严格遵守规定,不得超过10米。同时,为了提高疏散指示的效果,可以考虑采用增设双面疏散指示灯等措施,以确保人员的安全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