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工程量清单规范,共20页。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者按1/2计。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不计。
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维护结构的按其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维护结构的按其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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