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
13版清单与08版清单关于工程量偏差规定的对比分析 13版《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工程量偏差”列入引起合同价款调整的风险事项之一,与08版《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比,进一步明确了“工程量偏差”的概念并具体约定了风险调整的幅度与原则。
第2.0.16条:工程量偏差——承包人按照合同工程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项目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列出的工程量之间出现的量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