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建设
基本建设:是指固定资产的建设,即是建筑、安装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活动及其与之相关的工作。
二、基本建设工作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国家按照项目建设的客观规律制定的项目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
我国的基本建设程序分为六个阶段,即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工作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
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
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