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查承包单位资质
审查承包单位承担该项任务的施工队伍及人员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可进场施工。
 (2)审查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永久性设备质量。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在采购主要施工材料、设备、构配件前提供的样品和有关,订货厂家等资料进行审核,在确认符合质量控制要求后书面通报建设单位,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建筑材料报审表》和《主要设备选型报审表》。材料、设备到货后应及时复核出厂合格证、有关设备的技术参数资料,并对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复试。由建设单位提供材料设备时,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设备选型,订货并参加建设单位对该设备安装质量的共同验收。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