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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计算规则 11P
  • 资料等级: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13-03-30
  • 资料类型:RAR
  • 资料大小:21 KB
  • 资料分类:工程造价
  • 运行环境:WinXp,Win2003,WinVista,W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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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计算规则 11P
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净高不足l .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而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0m者应计算1/2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