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二)

 

关于建设单位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费用(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与计价定额中检验试验费(以下简称检验试验费)之间关系: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是指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规定,在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活动中,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由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合理核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单独列支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属于施工企业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的费用,是建筑安装工程费中企业管理费的组成部分。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但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与检验试验费是落实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责任所产生的两类不同费用。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开展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不得取代和免除施工企业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