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检验试验费到底各由谁承担?从两者的根本定义上区分其实就一目了然了。很多时候我们之所以抓不住问题的本质或是不知其所以然,往往就是因为忽略了最基本的规范和概念。


      先看一下检验试验费的定义: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


      由建标[2013]44号可知,检验试验费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组成部分,包含在企业管理费当中。理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检验试验费不包括的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


      从某种程度来说,计价定额中的检验试验费只作为施工企业内部质量保证措施的费用。而建设单位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结果才是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


      再来看一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定义: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在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活动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委托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合理核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单独列支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见证。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施工人员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监督下现场取样。


      第二十一条: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可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是由建设单位单独列支的,不包含在建筑安装工程费里,理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而且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建设单位更没有必须把该费用给了施工单位后再有施工单位支付检测单位。根据建标[2013]44号只有当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


      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见证。施工人员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监督下现场取样。这应该就是“只有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才能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主要原因。


       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还可以推断,并非只有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检测机构,施工单位也可以委托检测机构进行相关检测,但并不需要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因此检测结果只能做为施工企业自检的证明,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