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合规管理的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以及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定,严格履行投资决策程序。

2、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法规、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投资决策、资金拨付、工程建设等环节合规合法,杜绝违规操作。

3、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报建、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严禁项目“未批先建”“边建边批”“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4、严格执行中央和地方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及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投资。

5. 以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等阶段,优化方案以控制成本,避免盲目追求规模而忽视实际需求。

6.严格按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控制投资成本,概算、预算审批要严格相关按照计量计价规范核定造价,严禁擅自超规模建设。

7.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安排应遵循“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超计划的投资行为。

8.严格执行项目法人(业主)责任制、建设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