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项目的不同建设阶段,中间审计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大致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前期阶段

1、 检查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

2、审查招投标程序及其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3、审查建设项目相关单位(代建、勘探、设计、监理、施工、采购、供货、咨询、受托评估机构、城市房屋拆迁及招投标代理等)的确定是否按照招投标程序执行以及其结果的合法性。

4、检查与各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是否合规、公允,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是否一致。

5、检查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合理、是否专户存储,建设资金能否满足项目建设当年应完成工作量的需要。

6、检查各种税费是否按规定及时缴纳;减、缓、免手续是否完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征地或拆迁补偿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有无擅自扩大拆迁范围、提高或者降低标准,损害被拆迁人的利益。重点关注拆迁补偿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特别是高出评估价格的补偿金额的确定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二、项目建设施实阶段

1、检查履行合同情况。检查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情况,应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2、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检查有无超出批准概算范围投资和不按概算批复的规定购置自用固定资产,挤占或者虚列工程成本等问题。

3、检查委托方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了各项内控制度。如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制度;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应督促、指导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建设资金合法使用。跟踪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委托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4、在委托方组织的各类招标工作完成,发中标通知书之前,审查委托方的招标过程是否存在问题,并出具审查意见。

5、对委托方委托其它咨询单位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拦标价)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6、检查建设单位工程设计变更批复之前,变更相关资料是否合理、合规、及时、完整、真实,数据计算是否准确,审核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规、完整、真实。包括:设计变更是否符合必要性、变更程序是否合规,施工现场原始地貌数据的真实、有效性,并出具审计报告。

7、每期工程计量支付批复后,核查工程价款计量、支付是否真实、合规,是否严格按合同条款和实际完成情况办理、结算手续是否齐全完备;预付款项是否按规定扣回;有无超合同、未签合同付款现象;工程计量是否准确,有无超计量支付工程款。

8、检查工程成本核算及账务处理是否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有利于建设项目的管理及竣工决算的需要。

9、检查征地、拆迁等资金拨付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无虚报、冒领等问题。

10、检查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是否与资金筹集计划或投资进度相衔接,有无大量资金闲置、或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损失浪费现象。

11、检查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有无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对往来资金数额较大且长时间不结转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要查明原因,防止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

12、负责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财务中间审计,负责指导项目建设中财务记帐的合法合规,并提供相关会计业务咨询和税务业务咨询服务,至项目完工后财务竣工决算。

13、发生索赔事件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

14、检查设备、材料等是否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进行采购,有无违规采购、无合同采购,采购的种类、质量、数量是否与合同相符;设备、材料使用是否合规、有效。

15、每月向委托方出具中间审计审核报告。该报告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进度、审核结果、造价变化情况、中间审计方案执行情况,存在的普遍性(或主要)问题及处理建议等。

三、交竣工验收阶段

1、审查项目投资、初步设计、施工图预算执行情况,有无概算外项目、自行扩大投资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情况。

2、检查建设资金来源、支出和结余等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和归集是否合法、合规、准确。

3、检查工程价款结算(决算)、项目合同执行是否合法、规范。

4、检查未完收尾工程及预留费用是否真实、准确。

5、检查工程、财务决算的编制是否真实、合法、准确。

6、检查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