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价风险担保金金额为评标委员按照评标标准方法中的有关规定认定的低价风险担保金金额。
2、低价风险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到工程保证金专用账户,工程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单位、银行及账号资料和低价风险金金额详见评标结果公示。
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自行办妥低价风险金的缴交,凭缴交凭证领取中标通知书。
1、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币种为人民币。
2、履约担保采用保证金形式缴交的,其履约保证金应缴入到工程保证金专用账户,工程保证金专用账户的银行账户资料见第17项。
3、招标人认可的担保机构:已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担保书出具之日其备案处于有效期内。
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金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但如属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