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监理在工作中容易犯的错,不是技术不够专业,而是在人情面前拉不下脸。该发通知单时总想着“口头说一声就行”,该留痕时觉得“现场都沟通清楚了”。但事实上,口头提醒一百次,不如白纸黑字写一句——施工方不怕你说什么,就怕你形成文字还抄送甲方。

 

发通知单从来不是针对谁,而是保护自己。尤其是下面这两类情况,不但要发,还要及时、写清楚、态度坚决。

 

 

第一类:整改不到位还接着干?必须下“暂停令”

 

有些问题,不是没提醒,而是施工方根本不当回事。比如地坪空鼓严重、钢筋焊接不合格、设备安装不符合规范,你开会提过、例会纪要写过,可现场就是不改,反而还在安排下道工序。这时候再犹豫,出了问题你就得背全责。

 

这种情况必须发通知单,强制要求立即整改,后续工序暂停。通知单里必须写清三件事:

 

- 问题描述要具体,明确标注“已多次提醒”;

 

- 限期整改时限要清晰,最好加上“未完成整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 责任划分要明确,注明“如未整改擅自施工,一切后果由施工方承担”。

 

你不写下来,等后期返工赔钱、出了安全事故,人家只会反问:“我们以为监理认可了,怎么没见你发通知单?”你越心软,对方越装糊涂。一纸通知单发出去,他们才知道你不是在“提醒”,而是在“亮剑”。

 

第二类:明知违规还硬来?必须下“处罚型通知单”

 

比失误更可怕的,是带着侥幸心理的“试探性违规”:例会上明确禁用的材料,对方偷偷用了;通知单要求暂停施工,他趁晚上偷偷接着干;有些项目部就是在试探你的底线,看你敢不敢较真。

 

这时候,再多提醒都没用,你不较真,他就当你默认了。该发的通知单必须强硬且带处罚:

 

- 明确写出“违反会议纪要第X条/不符合报审内容”;

 

- 写清整改要求和追责方式:拆除、重装、所有成本自负;

 

- 抄送建设单位、业主和公司,让责任链上的每个人都清楚问题所在。

 

你不写,最后施工方会说:“我就是试试看,不行你也该制止啊”;甲方会说:“你发现问题没发文,说明你默认了”;领导会说:“你怎么没留痕?现在责任不好分。”

 

一句话:你不明确处罚,他就敢再试一次;你不留痕,没人会替你担责。

 

别怕得罪人,没人会替你兜底

 

你可能担心发了通知单会闹僵关系,但你有没有想过:真出了事,施工方会替你说话吗?你为项目忍让无数次,最后能有人念你的好吗?

 

监理岗位就是这样,谁都能往前踩一步,但真要站出来担责时,往往只有你自己。别把无原则的退让当成“好沟通”,别把不发文当成“给面子”。留痕,是在立自己的专业底线;发通知,是在守岗位的尊严。

 

说到底,监理不是靠嗓门大,而是靠“有凭有据”;不是你的话不管用,是你没把话写成“文件”。项目上很多事可以模糊,但责任不能模糊、风险不能模糊、履职的证据更不能模糊。

 

现在不写清楚,等出事那天,没人会帮你“回忆”曾经说过什么。

 

你发过最“硬核”的通知单是什么?有没有哪次发通知真的“保住了自己”?欢迎在评论区分享经验,给更多监理人提个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