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诚信、科学、和谐、高效”为原则,以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为依据,以现行的工程建设规范、规程、标准为准绳,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工期、投资控制并举的思想,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委托授权书》中授予的权力,突出一个“勤”字,一个“准”字,严格、务实的进行各项控制和管理协调工作。在监理过程中以维护双方利益为己任,以工程“三控”目标为方向,以“三管、一协调”为手段,竭诚为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服务。
通过我们有效服务,创建“五满意”工程,即:“建设单位满意”“承包单位满意”“监理公司满意”“监理项目机构满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