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由一栋9 层建筑楼和五栋7 层建筑楼组成,建筑面积共31884.46 ㎡:2 号楼为6023.25 ㎡,3 号楼为7510.57 ㎡,4 号楼为5073.85 ㎡,5 号楼为4213.86 ㎡,6 号楼为4363.15 ㎡,7 号楼为4699.78 ㎡。本工程建筑结构均为框架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设计使用年限50 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 度,耐火等级为二级。
(一)基础部分:本工程基础形式多样,其中:2、3、4 号楼为
人工挖孔桩基础(除3 号楼轴线○C ~○G /○1 ~○38 为柱下独立基础);5号楼为柱下独立基础;6 号楼1-⑤~1-⑩轴及2-⑥~2-⑧轴为人工挖孔桩基础,其余为柱下独立基础;7 号楼⑦~⑩轴为人工挖孔桩基础,其余为柱下独立基础。基础完工后必须及时回填,回填土不得采用淤泥和杂土,要求土的有机质含量不得大于5%,并应分层夯实,每层厚度不应大于300mm,压实度不应小于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