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服务范围
监理服务的工程范围: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所辖标段内承包人承担的全部合同项目以及其他相关工程为监理单位正常监理服务范围,其它项目(交通安全设施、照明、绿化等)的相关内容仍属于监理单位的工作。
监理服务的工作范围:自施工准备期至交工验收期间,对本工程实施全面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事项管理以及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等;
对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实施本项目的剩余工程与缺陷弥补工作提供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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