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的主要目标就是实现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保控制以及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
一、质量监理目标:
以严格的监理、规范的服务,按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理。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商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的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监测。工作中强调事前控制,严格开工申请的审批,防止质量通病,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合格。
二、进度监理目标:
要求承包商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审查并督促其实施,及时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比较,进度情况出现偏差时指令承包商进行调整,并督促承包商的资金、机械、材料、人工等及时到位,以保证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竣工。
三、费用监理目标
当承包商出现变更及索赔时,做好各种证据,资料的记录、整理,为业主把好费用关,控制好工程费用,力求工程费用不超过计划费用。
四、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认真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现场检查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的落实情况,尽量杜绝安全事故的产生,减少环境污染。
五、合同管理
认真贯彻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充分发挥监理的监控作用与第三方的特殊地位,协调好业主、承包商及各协作部门的关系。管理好合同以规范约束合同各方的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第四章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服务的工程范围:所监理的施工合同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排水工程(含变更项目)。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与权限,对所监理的上述工程自施工准备期至施工期的工程质量、费用、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以及合同、信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