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范围:
按照监理委托合同,本工程监理工作范围为道路、雨水、污水及附属工程等施工阶段的监理,同时协助业主做好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
2、监理内容:
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实施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进行合同、信息管理,做好协调工作。具体内容为:
(1)协助业主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2)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3)协助业主和施工单位编写开工报告;
(4)协助业主指定需单独供应的材料、物资计划和相应的资金需求计划,确定供应厂家,商签订货合同;
(5)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全天候”施工的技术措施;
(6)审查材料、物资的采购、进场验收及保管措施
(7)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及管理程序进行施工,审核和检查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结构的主要部位和隐蔽工程,控制施工质量;
(8)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商定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和验收办法;
(9)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计划和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措施;
(10)严格复核工程实物量,签发已核实的有质量认证的工程付款凭证,控制工程投资;
(11)及时、准确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信息,严格控制工程变更,认真执行索赔程序,加强合同管理,控制索赔;
(12)监督各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检查安全防护措施;
(13)及时、完整、清晰地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按时向业主、承包单位报送监理例会纪要、监理月报,为工程建设各方面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14)组织工程各阶段的初验、验收,协调建设主管部门、计划部分、质检站等之间关系;
(15)督促施工单位向质检站及时报审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核定工程竣工质量等级;
(16)全面整理工程建设的各种资料,分类归档,形成清晰、明了、全面、准确的监理资料,及时移交给业主;
(17)保修期内,如发现有工程质量问题,应协助检查工程状况,鉴定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督促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