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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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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1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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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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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监理细则
驻地监理的职责
在驻地办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定范围内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熟悉有关合同条款、规范及设计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度、质量、支付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驻地办主任。
初审承包人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计划,检查承包人的人员、材料进场情况和计划执行情况,作好各种记录。
检查校核所用的水准点、固定点等,对承包人的测量结果进行检查和验收。
进行现场旁站,严格检查施工质量,对质量问题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口头指示,必要时报驻地办主任签发书面指令。
检查承包人的每道工序,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不准转入下道工序。
绘制工程质量进度图表,收集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记和原始记录,填写监理日记及其它记录、报表。
作好中间计量,核实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计量单及支付证书。
按规定的频数对工程项目和各项实验进行抽样检测,填写抽检单,汇总统计抽检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