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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小区工程门窗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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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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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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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小区工程门窗实施细则
本项目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包含A型住宅8栋,建筑层高2.9m,14~16层,总高度49.4~53.7m;B型住宅(1栋),建筑层高2.9m,25层,总高度81.3m;C型住宅(6栋), D型住宅(6栋)建筑层高2.8m,16~34层,总高度48.8~97.6m;以上住宅均设有电梯。商业一区、商业二区、商业三区、商业四区均为3层,层高3.8~6m,总高度为13.7~17.5m,设有电梯或自动扶梯;幼儿园共3层,层高3.9m;会所共4层,层高4. 2~4. 8m;地下室(含人防工程)共2层,地下一层层高为3.3m,无梁楼板为顶板,上面平均覆土约1m,功能为停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下二层层高为3.9m,功能为人防,平时兼作地下停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