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一般抹灰工程
(一)一般要点
1. 抹灰工程的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抹灰工程所用的砂浆配比、材料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3. 抹灰砂浆的配合比和稠度,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控制在初
凝前用完。
4. 砂浆中掺用外加剂时,其掺入量应由试验确定。
5.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的阳角,宜用1:2.5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不
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6. 水泥砂浆的抹灰层应在湿润的条件下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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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厨厕、浴室、天面等凡有泛水需要的地台抹灰应做成倾向出水口的泛
水坡度,蹲式厕台应向大便器倾斜。凡大便器的粪管口、厨厕的地面
污水管在未装地漏前一定要遮盖或临时堵塞。
8. 凡面层灰浆要压光的,最后一次“过硬匙”,应在灰浆初凝后“收身”
(即经过灰匙压磨而灰浆表层不会变成糊状)及时进行。
9. 抹灰用砂宜用中砂,使用前应过筛,不宜采用特细砂。
10. 抹灰工程施工前,应预先做样板,并经过业主和监理公司认可后,方
可进行铺开施工。
11. 内抹灰工程,应待上下水、煤气等管道安装后进行。抹灰前必须将管
道穿越的墙洞和楼板洞填镶密实。散热器和密集管道等背后的墙面抹
灰,宜在散热器和管道安装前进行,抹灰面接槎应平顺。
12. 各种砂浆的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和振动;凝
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
13. 涂抹水泥砂浆每遍厚度宜为5~7mm,涂抹混合砂浆每遍宜为7~9mm。
水泥砂浆和混合砂浆的抹灰层,应待前一层抹灰层凝结后方可涂抹后
一层。



